据了解,广州本宫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1月,法定代表人为郑权,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据悉,胡海泉为“本宫的茶”联合创始人。变更记录显示,今年1月,由胡海泉持股44%的广州江泉投资有限公司已退出该公司股东行列。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显示,原被告确认双方签订的《单店自主经营合作合同》于2023年6月29日解除,被告广州本宫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前分两次向原告黄某某返还使用费7万元,若未按时足额返还任一期款项,原告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7万元中未履行的款项及违约金8000元。案件流程信息显示,此前,该公司已因该案被强制执行7.8万元并被限制高消费。
在胡海泉退出“本宫的茶”之前,该品牌上一次引起广泛关注是在2022年6月,当时“本宫的茶”因为偷税漏税被相关部门罚款。
但这部分收入未确认为销售收入且未申报缴纳相关增值税和附加税费,未作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相关成本费用已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对此偷税行为合计处以罚款9.12万元。
此外,本宫餐饮还多次被强制执行。2022年11月,该公司被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5.52万余元。2019年该公司被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3794元。
今年1月3日,本宫餐饮再次成被执行人,执行标的7.6万余元,执行法院为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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